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

企业管治


瑞凌控股有限公司(「瑞凌」或「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为会计目的而综合入账的公司合共称为「本集团」)为中国领先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提供商。本公司的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瑞凌董事声明本集团须按照诚信的原则及遵循适合的管治方法经营业务。本集团已经实施或现正规划改善本集团企业管治程序及政策所需的措施。




股东


瑞凌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明确其有责任代表股东的利益行事及提升股东价值。瑞凌使用多个正式途径向股东交代本集团的业绩表现及业务,并每季度向股东报告。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 (Company Secretarial Department/Investor Relations Department)会回复股东/投资者有关各种问题的函件、电邮或电话查询。


于2012年3月,瑞凌董事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可取得即时、平等、定期及适时的重大讯息,与股东保持持续对话,并协助股东在知情情况下行使其权力,同时透过股东大会或其他适当方式让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与本公司加强沟通。


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股东提名选举董事程序

股东通讯政策




董事会


瑞凌建立了单一董事会。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亦使董事会具备各种业务及财务经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则占本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充分发挥制衡作用,以保障股东及本集团的利益。本公司每年收到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作出的独立性确认书,且提名委员会会进行年度审阅,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董事会:

· 制订本集团的目标、向本集团提供策略性指示,并负责审批策略性计划;

· 审批管理层提呈的年度业务计划及预算;

· 对本集团实施全面及有效的管控,并监察管理层执行经审批的年度业务计划及预算;

· 委任首席执行官(须向董事会汇报),并确保已安排继任人选;

· 审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及中期和年度报告;

· 决定本集团的通讯政策;

· 决定董事的甄选、工作简介及评核事宜;

· 确保本集团设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内部审核及监管合规程序,以及与股东及利益相关者保持充分沟通;

· 在适当情况下,于董事会辖下设立具清晰职权范围及责任的委员会;

· 界定具体事项的授权标准,并赋予董事会辖下委员会及管理层所须的权限;

· 监管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非财务事宜;

· 考虑及(如适合)向股东宣派股息;及

· 定期评核本身的表现及效能。

· 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均会即时获得全部资料,让其履行其职责。所有董事均可全面及适时获取一切有关资料和公司法律总顾问及公司秘书的意见和服务,及可征求独立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公 司承担。

· 董事于其他董事会及合约的利益将定期申报及记录。


于2012年3月成立的提名委员会,根据其职权范围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向董事会就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提供意见;委任新董事加入董事会后,本集团将安排工作简介课程,协助其了解本集团的运营和义务,及其根据上市规则和适用法律的职责。注明其角色及职能的董事名单会不时作出更新,并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登载。




董事委员会


在保证董事会全面负责的情况下,除了保留董事会本身应负责的事项之外,董事会已将其日常业务及经营职责转授本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包括主要行政管理人员、总裁及执行副总裁等。董事会亦成立了以下委员会:


· 审核委员会

· 企业管治委员会

· 投资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各委员会订有职权范围,明确规定其权力及职权。各委员会均按已同意的职权范围行事。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内部监控


本集团引进内部监控制度让管理层及董事会能确保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保障资产(包括资讯)及遵照监管规定。内部及外聘核数师负责监察内部监控制度的运作,并向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提供意见。

然而,所有内部监控制度均有不足之处,包括可能出现人为错误及规避或藐视监控措施。即使******的内部监控制度,亦只能提供部份保证。




税务策略


瑞凌的愿景及使命是“用户为本,科技向善”。充分及有效的税务策略、内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是确保本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条件。在瑞凌,我们致力于满足所有法律及税务要求,披露所有相关及适用的信息,并承担有关税务法律及法规的全部责任。


集团税务策略




外聘审计师


为保持本集团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外聘核数师将不会进行任何非审核工作,除非有关的非审核工作已获审核委员会事先批准。外聘核数师进行的工作须明显改善本公司的效率及带来额外利益,且不会对其审核工作的独立性或对独立性的理解构成任何负面影响。




操守准则


瑞凌承诺与任何人士进行交易时均会谨守诚信的原则。本公司的操守准则强调诚信与尊重。操守准则适用于所有雇员,并构成其雇佣合约的一部份。本公司透过正式培训及向僱员提供各种工作机会,协助员工发展。




反洗钱及制裁政策


在公司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的所有地方,我司严格遵守有关跨境和国内汇款、反洗钱、制裁和反恐融资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的目标是持续提升我司反洗钱和制裁合规能力,并在我们的集团业务中建立一套一致的高标准。公司不仅履行了其法律义务,且践行了预期的社会责任。


瑞凌反洗钱政策声明

瑞凌制裁政策声明